壹、公告事項
一、依簡章複審書面審查公告事宜辦理。
二、依複審成績採正取名額之3倍進入決審面試,通過名單如下(按姓氏筆畫順序排序):
王○豪、田○宇、江○瑄、安○林、余○真、林○君
胡○秀、許○千、張○瑄、黃○真、程○芃、劉○梧
貳、注意事項:
一、以上通過複審者,請備妥身分證明文件(如學生證、身份證,護照等附有考生照片之證件),於107年11月17日(星期六)08:30-08:45至花崗國中辦理報到,逾時視同放棄。
二、英文即席問答無須檢附書面資料,才藝表演活動所需器材請考生自備。
三、錄取名單預計於107年11月23日(星期五)17時前公告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網站(http://www.hlc.edu.tw/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