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公告事項
一、依據簡章公告辦理。
二、通過複審進入決審〈面試〉的名單如下(按姓氏筆畫順序排序):
(一)國中組 共13人
石○宇、林○慧、徐○璋、孫○妤、陳 昕、
張○昍、張○頎、陳○旭、程○芃、廖○辰、
廖○鈞、韓○宇、謝○晅。
(二)高中組 共12人
王○鈞、吳○茿、李○祺、林○妤、周○婕、
徐○騏、徐○雲、陳○綺、董○豪、廖○宇、
鍾○道、謝○婕
貳、注意事項:
一、以上通過複審者,請於108年08月16日〈五〉至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(花蓮市公園路40號,03-8323924)參加決審〈面試〉,預計上午07:50開始辦理報到及抽籤作業,敬請準時到達會場。
二、通過決審〈面試〉者,名單預計於108年08月30日(星期五)17時前公告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網站(http://www.hlc.edu.tw/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