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本縣「110年─114年原住民族教育方案」,詳如說明。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37868號函暨《原住民族教育法》第9條第2項規定辦理。

二、本府各執行單位,依方案內執行步驟與分工─執行要項與年度計劃賡續辦理與推動原住民族教育,視實施成效逐年滾動式修正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