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中心置主任1人,綜理中心業務,指揮監督所屬員工;置組員、約聘人員、社會工作專業人員、家庭教育專業人員及行政助理共6名;置兼任人事及會計(含會計佐理員)共3名,出納由約聘人員兼任。
中心業務以辦理教育部年度推展家庭教育計畫、各項推展家庭教育活動為主;以提供支持與資源給每個家庭,建構友善家庭的社會環境為目的。
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業務職掌表
◎ 主任 - 王永杰(8462860分機:535)|業務代理人-陳奕仁、洪碩績
1. 綜理家庭教育中心業務
2. 上級交辦事項
◎ 組員 - 陳奕仁 (8462860分機:532)|業務代理人-洪碩績、欒芷芸
1.各年度家庭教育專案計畫撰寫擬定、執行、成果登錄(執掌業務部分)
2.年度預算編列(含年度計畫彙整)
3.家庭教育中長程計畫
4.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
5.辦理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-親職教育、家庭教育輔導團、志工縣外參訪
6.親子共學母語計畫
7.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、優先採購、綠色採購
8.綜合性業務、新聞聯絡、登記活動行程、兼辦政風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
◎ 約聘人員 - 洪碩績 (88462860分機:531)|業務代理人- 陳奕仁、欒芷芸
1.各年度家庭教育專案計畫撰寫擬定、執行、成果登錄(執掌業務部分)
2.辦理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-親職教育、社區婦女增能等計畫
3.出納相關業務
4.協助暨配合縣府各局處單位及機關推展家庭教育活動
5.社區家庭教育宣導其他臨時交辦事項
◎ 社會工作專業人員 - 林昀萱(8462860)|業務代理人-張喬茵、黃姿蓉
1.各年度家庭教育專案計畫撰寫擬定、執行、成果登錄(執掌業務部分)
2.辦理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-輔導志工在職培訓(含招募)及助人者增能課程、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等計畫
3.412-8185全國家庭教育諮詢專線
4.強化社會安全網
5.補助機關、團體或學校辦理推展家庭教育活動其他臨時交辦事項
◎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- 張喬茵(8462860)|業務代理人-黃姿蓉、林昀萱
1.各年度家庭教育專案計畫撰寫擬定、執行、成果登錄(執掌業務部分)
2.辦理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-親職教育、性別平等、多元文化教育等計畫
3.本縣性別平等促進委員會
4.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
5.兒少福利促進委員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
◎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- 黃姿蓉(8462860)|業務代理人-張喬茵、林昀萱
1.各年度家庭教育專案計畫撰寫擬定、執行、成果登錄(執掌業務部分)
2.辦理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-婚姻教育、子職教育、倫理教育等計畫
3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
◎ 行政助理 - 欒芷芸 (8462860分機:538)|業務代理人-張喬茵、林昀萱
1.公文收發及檔案管理
2. 辦公室物品、財產管理及小額物品採購
3. 志工相關行政業務(如服務時數登錄、榮譽卡等各項證件申請等)
4. 官方網頁、臉書專頁、媒體宣傳等經營管理
5. 宣導品採購及發放控管
6. 辦公廳舍整潔維護等庶務工作
7.臨時交辦事項
◎ 兼辦人事 - 周羑妏 (8227171分機310、320 )
兼辦中心人事相關業務。
◎ 兼辦會計主任 - 張正宜 (8569692)
兼辦中心會計相關業務。
◎ 會計佐理員 - 林鴻吉 (8462860)
辦理會計業務。
協助兼辦會計及文書處理。
中心緣起
一、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,原為「花蓮縣親職教育諮詢中心」,成立於民國76年10月。
二、民國79年更名為「花蓮縣家庭教育服務中心」。
三、民國88年再更名為「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」,本中心原附屬於花蓮縣文化局。
四、民國93年1月1日起歸屬花蓮縣政府教育處。
五、民國94年9月1日完成家庭教育組織規程及編制。
六、民國95年度起本中心設置成為二級單位,隸屬縣政府,兼受縣政府教育處之指揮、監督。
七、民國104年本中心正式成為花蓮縣政府二級機關,受縣政府教育處之監督。
中心特色
一、接受各機構團體、社區單位及學校申請,辦理各項家庭教育親職活動。
二、結合地方政府大型活動宣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。
三、透過志工專業及熱忱,協助推展家庭教育各項活動,運用活潑多樣的活動方式,如親子DIY及繪本說故事等。
四、與民間機構團體合作,不定期辦理各項親職活動。
五、繪本故事志工,於5年來配合中心活動到全縣各鄉鎮辦理繪本故事關懷列車及親子DIY活動,頗受到民眾的肯定。志工團隊更深入偏遠鄉下和原住民部落,帶給民眾及小孩無限的學習、成長與歡樂。中心帶領人由親子共讀、共學延伸設計各種讀書會活動帶領,配合社區團體機關各種需求設計活動,再藉由活動推廣家庭教育,落實家庭教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