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政府109年度「教育希望工程-公費留美計畫」甄選通過決審名單
壹、公告事項
一、依據簡章公告辦理。
二、通過決審〈面試〉的名單如下:
(一)高中〈職〉組:李O捷、張O郅。
(二)國中組:林O陞、林O穎、何O穎。
貳、注意事項:
一、以上通過決審者,請於109年10月24日〈六〉至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(花蓮市公園路40號,03-8323924)參加說明會,上午9:00開始,敬請準時到達會場。
一、依據「花蓮縣政府教育希望工程公費留學計畫公費補助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本(111)年度預計選送10位高中學生及10位國中學生於112年度赴美留學,為公正公開甄選本縣優秀學子,訂定旨揭甄選簡章。
三、本次採線上報名,報名時間為111年6月6日星期(一)9時起至111年6月24星期(五)17時止。
111年度公費留學國中組報名表單連結(111年6月6日9:00開放報名)
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e/1FAIpQLSeYLCZzuyvWouQ3FS7bm0dm2m042laKmbdmKLtcxFczATkOEA/viewform
一、高中〈職〉組:
吳曾○婕、許○甯、許○慶、趙○真
二、國中組:
陳○祐、王○睿
三、請通過口試同學於111年3月27日參加錄取說明會,地點為花蓮縣政府教育處(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)第一會議室。
四、國中組報到時間08:30-09:00;高中組報到時間10:00-10:30
五、餘請參考附件-說明會流程表。
吳○婕、許○甯、許○慶、趙○真、詹○宸
陳○祐、王○睿
吳○婕、許○甯、許○慶、趙○真、詹○宸
陳○祐、王○睿
三、請上述同學自111年2月17日(星期四)起至111年2月24日(星期四)止(以郵戳為憑),將複審所需之書面資料1式3份送審,以雙掛號郵寄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游秀卿(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,03-8462860*568)。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「花蓮縣政府110年度公費留美計畫-高中(職)組/國中組」,逾時不予受理。
1.書面審查資料檢核表(附件二)
2.學校開立之成績證明(需學校核章),任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需達70分以上,英語平均分數需達80分以上。(1式3份)
3.師長推薦信(附件三)2份,送請兩位老師填寫並分別彌封後於封口處簽名(其中一位需為學校之班級導師)。(1式3份)
4.學習計畫書(包括參加動機、相關經歷、學習規劃、生活表現、返國後回饋等),以中英文撰寫均可,A4紙張、標楷體14
號字直式橫書繕打,左側裝訂,雙面黑白列印,至多2張(共4頁)。(1式3份)
5.填寫並檢附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(附件四)。
6.填寫並檢附監護人同意暨切結書(附件五)。
7.如有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原住民族籍身份者,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(無者免附)。(1式3份)
8.所有送審書面資料均需與正本相符,如有造假之情事,取消參與本計畫資格並依法究責。
9. 通過名額:採正取名額之3倍進入面試,參加面試名單預計於111年3月8日(星期二)17時前公告於花蓮縣政府教育
處網站(http://www.hlc.edu.tw/)。
一、高中〈職〉組:
溫○妡、張○瑄、周○祐、李○霆、李○晨
二、國中組:
邱○哲、潘○緒、彭○瑄、林○洋、黃○軒、蘇○妍、黃○潔
三、請通過口試同學於110年12月25日參加錄取說明會,地點為花蓮縣政府教育處(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)第一會議室。
四、國中組報到時間08:30-08:50;高中組報到時間10:50-11:00
五、餘請參考附件-說明會流程表。
1、8:30-9:00報到,請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,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。
2、報到地點:花崗國中教務處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37868號函暨《原住民族教育法》第9條第2項規定辦理。
二、本府各執行單位,依方案內執行步驟與分工─執行要項與年度計劃賡續辦理與推動原住民族教育,視實施成效逐年滾動式修正之。
一、高中〈職〉組:
周○祐、張○瑄、李○霆、溫○妡、李○晨
二、國中組:
邱○哲、蘇○妍、黃○潔、潘○緒、林○洋、彭○瑄、黃○軒
三、原簡章規定決審時間為10年11月13日(星期六)上午9時,因故延期至110年11月27日(星期六)上午9時,請參加決審同學特別留意。決審當日報到時間另行通知。